文章数:17603篇    征文数:47965篇    摄影作品:2286
2010年09月21日  分类:征 文  评论(0)    查看原文
 “毛经莱辛之笔显得尤其自然,他们跟空气一样,向家人一样,永远会在身边。”——朱天心 最近浏览了《特别的猫》一书。了解到了流浪猫鲁夫斯九死一生的经历。 你是否在出门时会有一只不知名的猫咪向你伸伸懒腰,摇摇尾巴。也许你只是不经意的巧遇它,认为那不过是个偶然。 正如鲁夫斯一样,他是拥有着狐狸般的橘红毛发的毛发的猫,黄灰色的眼睛若有所思地望着莱辛,绕着她的双脚打转。倘若是你,你会收留这需要援助的猫吗?对于莱辛而言,她已经拥有两只美丽慵懒的大公猫。 他当然不愿意去领养。但是事实总是曲折的,为了老猫的伤势不再严重,猫不在流落街头,她只好收养它。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鲁夫斯的呼噜声。那呼噜声令人深思,去理解,去品味。 为何一只猫能叫的那么大声,连整个屋子都回荡着它轰隆隆的呼噜声。 它是从容而又聪明的。它的眼睛闪烁真谨慎。生怕主人会再次丢弃它,使它成为流浪汉。它受够了孤独饥渴,每次它在户外,眼睛都直勾勾的注视着主人。它不甘于这种不由的生活,它努力地向主人示好,窝在主人身旁,挠挠主人的手。甚至想成为家中的猫老大。即使最终失败了。 这一切都在莱辛细腻的笔下描绘出来。 的确,“你也会渐渐觉得。这特别的猫似乎是自己的宠物,甚至自己的孩子。”                                 
2010年09月21日  分类:征 文  评论(0)    查看原文
  我爱知识,因为他让我不断成长,不断领悟,所以我也爱书,各种各样的书籍总会让我的心灵触动,而我更爱阅览的是探险类,我喜欢我生存着的大自然,我也喜欢尝试,这不由让我爱上探险。暑期到了,我再一次借阅了一本探险书本,让我在这个炎热的夏天里再一次展开了探险之旅。   一开始的阅读并未给我带来过多刺激好玩的事情,也让我感到有些许的乏味,慢慢地,我开始意会到其中包含的情感。《汤姆索亚历险记》描写的是一个充满童真,好奇心以及探险精神的小男孩,所有故事都围绕他展开的。他与我们这种正处于叛逆期的小青年一样,厌恶家里和学校枯燥无味的生活环境,向往更想追求英雄好汉的冒险生活,因此让我感同身受。   每天早上一起床,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去翻阅。记得读到过这样几幕,让我的心中不禁泛起波澜。“姨妈让这小男孩刷墙,贪玩的他怎么会呆得住呢,可又是无可奈何,内心又极其害怕伙伴们的讥讽,事后他使出‘高招’,引得小伙伴们各个想尝试下刷墙的滋味,还主动交出手中的玩具。”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啊!还有这家伙和伙伴在探险找宝藏时那番惊心动魄的样真让我捏把汗。   书中叙述了一系列的迷信,可谓稀奇古怪。那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吧!一次,小汤姆身上起了一个疙瘩,姨妈告诉他,只要晚上醒来,但千万不能说话,然后用手指沾一下口水,涂在上面就会好。而小汤姆却很相信,照做不误。看着书中的小人物为这些不存在的事物而总是惶恐万分时,真使我们这些读者哭笑不得。同时,也不难我们感受到文中这些小人物所处的那个年代被庸俗以及愚昧的宗教笼罩的有多么的黑暗。而正是有小汤姆这样天真烂漫的男孩为那里的人们带去了一丝丝安慰。正是他无尽的幻想,正义感,为了摆脱拘束的现实,让自己自由快乐,让他走上了一条探险的道路。他的勇敢和理想无不震撼着我。我之所以迷恋探险,正是因为我可以在这些探险人物上找到自我,找到榜样,我歌颂他们的勇气,更想歌颂他们的毅力,更想歌颂他们对这些未知旅途的无尽探索!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像他们一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对自然充满无止境的热情,学会勇敢面对。                                                                                                                                                                 指导老师:吴佳佳
2010年09月21日  分类:征 文  评论(0)    查看原文
fiogf49gjkf0d说起《红楼梦》,那可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是公认的文字著作,我也略有涉猎,但看得不多,准确地说是看懂的不多,因为以前的语言与现在多多少少有些不同,我原以为今年所放的电视剧《红楼梦》会易懂些,哪知文字仍是难懂的很,有时一句话往往要思索半天,方才理解其意思,但是《红楼梦》确实是精彩的,读起来只令人觉得叹为观止。 初春的时喜欢林黛玉,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再后来就不喜欢她了,只觉得她太过柔柔弱弱,弱不禁风,似乎只要风一吹,她那单薄的身子便随风飞了似的,之后似乎一直没有喜欢的角色了。 我认为《红楼梦》中,值得写作参考的很多,对于人物形象的描写也入木三分,让人觉得一个个活生生地站在面前。光论角色的出场就有所不同,有的快,有的扶,有的自个跑来凑热闹,有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更有的是“千呼万唤始出来”,似乎还有借故失踪的;个人衣饰也各有不同,,丫环婆子,尚衣饰华美,那些个太太奶奶们更是了不得,个个都是珠光宝气,富贵逼人,彰显了贾府的大气。当时只觉得很羡慕,真不愧是大家族,似乎每天都可以穿一身新衣服,但是要是像这样挥霍下去,定会入不熬出。有的角色动作也不同,有携,有拉,有扶,有送。都说语言能体现一个人,个人语言亦有不同,有的说话中规中矩,个别还小心翼翼的,就比如林黛玉,或许是因为家教严,又是寄人篱下的缘故,语言间总不经意地透出一股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了什么人似的,在林黛玉初次拜访大舅舅贾赦时,邢夫人想留下她吃了饭再离开,林黛玉只道:“舅母爱惜赐饭,原不应辞,只是还要过去拜见二舅舅,恐领了赐去不恭,异日再领,未为不可,望舅母容谅。”便巧妙推托却又不会惹人生气。也有的是放诞不拘,先声夺人。就如那王熙凤,言语中泼辣味颇浓,从来直言不讳,对下人只觉得是“明里一盆火,暗里一把刀”。在黛玉初登荣国府时,王熙凤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只一句“我来晚了,不曾迎接远客”。毫不忸怩,反倒透出一股热情劲儿,之后又是“天下竟有这样标志的人物,我今儿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外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一番话说得贾母是又喜又悲,就在贾母嗔怪王熙凤勾起了林黛玉的伤心事时,王熙凤又言:“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她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竟忘了老祖宗,该打,该打!”让人觉得她好像很喜欢林黛玉似的。各人语言皆有不同之处,使得每个人也独具风韵。 对《红楼梦》我只能用叹为观止来形容了,我想,对待她,我们要慢慢研读,细细品味,但绝不可以妄加评论。读《红楼梦》各人有各人的收获及见解,但是无论是哪方面《红楼梦》都令人叹为观止。                                                                                                                                       指导老师:吴佳佳
2010年09月21日  分类:征 文  评论(0)    查看原文
fiogf49gjkf0d 捞仔,是因为赌气才把这个作为自己的艺名。他沉静、谦逊、甚至有一些羞涩,这么平常的样子,很难令人将“中国第一吉他手”的头衔和他联系起来。    在遇见吉他之前,捞仔是一个因过度内向而常被人忽略的少年。但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吉他结了缘。一切都开始不一样了,压抑了许多的激情和生命力得以释放,自信随着琴技疯长。虽然之后他在广州经历了许都不为人知的艰苦。但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没有关系,因为有他的吉他,理想陪着他。这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嘛。为了自己的最爱和理想不断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奋斗。不管有多么累,多么困难,还是要义无反顾的去追求。这正是我们需要的不断拼搏,不断加油的的精神。 终于,黄天不负苦心人,有人发现了他的才能,让他得到了适合自己的职业。即使自己有多么的苦,但只要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职业,那就是幸运的了。每天都会有好像是使不完的劲。他和国内的很多一线的歌手合作过,也参加过影片的制作,甚至还参与了奥运会火炬传递音乐的制作。但他觉得自己内心的冲动和激情越来越少了,不过他还是认清了应该属于自己的位子。他抛下了这里的一切,独自去了西藏,去整理了自己的思绪。想清楚了他究竟要的是什么。之后,在那里他重新开始创作,又再次走上了他的音乐创作之路。正是由于他不断的追求,拼搏,才让他在音乐之路上取得了令人无法想象的成就。然而,他再也没有觉得自己内心的冲动和激情越越来越少了。 我认为,当你知道自己不好,可别人都在说你好的时候,那种感觉不是骄傲过人,而应该是深深的空虚,当然也可以在你觉得自己可好,其他人都比不过的傲气时,也许你应该来静静的读一下自己的内心。到底应该怎样妥协,又怎样的坚持。也许你现在可以先放下一切,给自己一个思考的空间。  其实生命的过程,不就是不断的擦拭镜子上灰尘的过程么?这样才能看清自己所在的位置,看清自己将来要走的路,不管多苦多累,也要坚强的走下去。想清楚属于我自己的路应该是什么样的,不要一时的疏忽,而失去了拥有他的机会。人呢,不犯错是不可能的,但也要及时认清自己。再说,“人不犯错就不可爱了”,对吧! 每个人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看清自己的位置,自己心里要的是什么,未来要走怎样的路。                                                                                                                                                             指导老师:吴佳佳
2010年09月21日  分类:征 文  评论(0)    查看原文
fiogf49gjkf0d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看书,书,给我带来无边的知识,给我带来无穷的力量,给我带来无限的乐趣,给我带来超一般的想象。在家里,处处是书的脚印,简直是书香飘逸的海洋。    小时候,我看过一本《阿凡提的故事》。主人公阿凡提聪颖好学,经常帮助农民。还戏弄国王,向国王要了很多金币,去帮助一些贫困的老百姓。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所以,我就想长大后和阿凡提一样,成为一个既有学问,又乐于助人的人。    上了小学二年级,我看了《淘气包马小跳》,喜欢上让人无奈的贪玩老爸,喜欢上呆头呆脑的笨女孩安琪儿,喜欢上“新新人物”丁克舅舅……自此之后,我经常用一些调皮的话儿把同学逗笑,自己也会哈哈大笑。因此,我可以算是笑口常开了。    小学四年级了。我又看了一本《美食菜谱》。里面有着各种各样的美食。我也经常按照这本书里的做法去做很多小菜。现在我的技术还算是不错的。平常一个人在家,我也自己烧小菜吃。这让我学会了独立自主。    小学六年级了,快要毕业了。我又看了一本《老鼠为什么爱大米》,这本书的作者是董宏黙。作者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幽默,风趣的人。在他的书中,我领略了同学之间的美好友谊:领略了在书海中遨游的快乐。书中的故事正式让人回味无穷。    初中了,我又读了一本《知心姐姐给你的一百零一封信》。书中写到了很多我们生活中的烦恼。这本书也教会了我怎样去解决一些生活中的疑难。它是我的生活变得津津有味,丰富多彩。    书是我们的朋友,更是我们的老师。它教会了我们很多知识,让我们在书海中遨游!